四槐樹礦加強汛期值班管理
進入主汛期以來,為加強汛期期間的勞動紀律,切實抓好雨季“三防”工作,確保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,根據新四煤字[2010]32號文件和公司文件要求,結合四槐樹礦實際,制定完善了汛期值班管理規定。
規定要求:搶險隊所有人員,生產系統由調度室點名,后勤系統由勞資科統一點名。搶險隊所有人員自覺做到不遲到、不早退、不空崗,否則發現一次對當事人做罰款處理。因公出差、休班不能按時點名的,由各隊隊長簽批,否則按曠工對待。汛期值班期間禁止喝酒,否則由各隊隊長做罰款處理。搶險隊員在下雨暴雨期間24小時在礦值班,其它時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,嚴禁空崗,發現問題嚴格追究隊長及當事人責任。所有假條過后不準補簽,發現過后補簽者對當事人做罰款處理?记趩T必須認真負責,不準營私舞弊,發現一次考勤不實,對當事人和考勤員做罰款處理。(路興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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